10.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职位类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考察对象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志愿择校之日前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空缺职位在完成笔试和面试(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个职位只递补一人,之后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1.签订协议:拟录用人员与基本达成就业意向的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的对象,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12.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人事派遣制,时间:2013年8月。
四、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附件1:吴兴区2013年在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吴兴区2013年在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