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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州市吴兴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三)

2012-12-17  来自于:课评集

  5.笔试

  笔试对象:非技能类职位笔试对象为符合申报职位条件的应聘者;技能类职位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中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综合素质、幼儿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考试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大纲。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面试

  硕士研究生(职位单设)的职位和技能类职位面试对象为符合申报职位条件的应聘者。非技能类的职位,按招聘职位数2人及以下、3-5人、6人及以上三种情况,分别按招聘职位人数1:4、1:3、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之日放弃的,不再递补。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7.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可以从笔试和面试(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均完成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付。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年内参加过县区人事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有效,可免予体检(须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体检材料复印件)。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8.考察

  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9.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兴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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