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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13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由万盛经开区人社局、教育局组成万盛经开区2012年第四季度城区教师招聘工作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1、专业科目测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到1:2.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总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结构化面试由用人单位、专家和相关部门采用提问、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3、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