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四川宜宾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29名教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宜宾学院网站[http://www.yibinu.cn/web/index.aspx,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宜宾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
宜宾学院是2001年5月11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1984年建立)合并组建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占地1050亩,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多万元,藏书170余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5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085人。其中高级职称311人,博士、硕士408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3人,“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委员”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人,“四川省教学名师”2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宜宾市拔尖人才”10人,“宜宾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8人。学校建有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宜宾研究基地、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思想家研究中心等20多个科研机构。
学校现有15个二级学院,设有本科专业46个,专科专业34个,涵盖文学、艺术、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3300余人。
学校通讯地址为: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宜宾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宜宾学院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