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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宜宾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四)

2012-12-13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两部分。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试讲时间15分钟,专业答辩时间5分钟。

  专业试讲总分100分,主要针对应试人员的教师基本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试讲题目由考生本人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范围在附件2《宜宾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确定的参考教材范围内产生。专业试讲采用板书形式,一律不得使用PPT及其他课件。

  专业答辩总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提问,主要针对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应变能力、综合知识水平三大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答辩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2、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学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审查资格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取得面试审查资格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审查资格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宜宾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5日由宜宾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宜宾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宜宾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宜宾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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