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和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含教师基本功)测试采取现场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2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为基本合格线,在达到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30%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眩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应出具相应说明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