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武隆县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年武隆县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12-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武隆县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隆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6名(含武隆籍免费师范生)。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范围及对象

  招聘单位为中学、职教学校、幼儿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或"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特别紧缺的职教专业教师、幼儿园教师可为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学生。上述人员均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为人师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思想。

  4.专业课不能有补考科目。

  5.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6.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职教专业师资除外),其中,语文教师需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英语专业学生需过专业四级水平。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