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内容的了解、掌握和应用能力,考试范围和复习参考教材、资料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12年12月28日在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3日(14:00前)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并及时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16:30前)电话(028-88459359)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310室,联系电话028-88459359),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专业教学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采用专业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试讲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执行,主要针对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专业教学试讲的内容按所聘岗位专业设定范围,试讲题目由学院确定,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第二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通过现场答辩,主要针对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知识水平、求职动机与意愿、举止仪表等六大要素进行考核评分,结构化面试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面试总成绩的计算原则见本公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