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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二)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1、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4日—12月25日(9:00至16:00)。

  考生须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笔试费(开户行:成都市建行七支行领事馆分理处,账号:51001479066050091139,户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请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公招笔试费”两项内容)。

  2、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学院于2012年12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费的,由报考者于2012年12月27日16:00前持缴费收据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部签字确认,凭领款条到学院计财处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12月27日9:00—16:00凭汇款凭据到学院组织人事部(行政楼310室)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自带一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笔试当天不再办理领取《笔试准考证》手续。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教学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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