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者,根据提供的岗位,由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
(三)根据拟聘用人员所选定岗位,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四)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脱产进修。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信息发布途径
①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
②石阡县人社局网(http://wwww.spxrsj.gov.cn)
③石阡县教育网(http://wwww.gzsqedu.cn)
咨询电话:0856—7652691(贵州省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7621381(贵州省石阡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贵州省石阡县监察局)
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