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导则与标准学习资料: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1.环境风险: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
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XC[危害/事故]
2.环境风险评价: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3.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4.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重点是把事故引起厂(场)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
三.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评价按本标准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二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2. 对危险化学品按其伤害阈和GBZ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敏感区位置,确定影响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影响一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5公里;二级评价范围,距离源点不低于3公里。
地面水和海洋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规定执行。
四.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
五.环境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1)风险识别;(2)源项分析;(3)后果计算;(4)风险计算和评价;(5)风险管理。二级评价可选择风险识别、最大可信事故及源项、风险管理和减缓风险措施等项进行评价。
六.风险识别:是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通过风险识别确定危险因素和风险类型。
1.风险识别的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
1.1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主要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1.2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污染物等。
2.风险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放散起因,分为火灾、爆炸、泄漏三种类型。
3.风险识别内容
3.1资料收集和准备。(1)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资料、安全管理体制及事故应急预案资料。(2)环境资料: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厂址周边环境和区域环境资料,重点收集人口分布资料。(3)事故资料:国内外同行业事故统计分析及典型事故案例资料。
3.2对所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风险识别,筛选环境风险评价因子。
3.3计算各功能单元中环境风险评价因子贮(积)存量,对各功能单元进行风险识别。
3.4分析潜在事故的类型、可能的危害及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七。风险管理1.降低风险措施-减缓措施1.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1.2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防范措施;1.3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1.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1.5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1.6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1.7紧急救援战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
2.应急预案见教材184页。
课堂练习: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两级。划分的依据是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下列属于一级评价的是(A)。
A.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的重大危险源 B.爆炸危险性物质的非重大危险源C.一般毒性危险物质的重大危险源 D.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的非重大危险源E.剧毒危险性物质的非重大危险源小结: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
有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1.熟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2.熟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求;3.熟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4.熟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5.熟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6.熟悉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7.熟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8.熟悉危险废物焚烧厂选址的技术要求;9. 熟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10.熟悉贮存、处置场场址选择要求。
一.概述1.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丧失原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大体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按其特性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特点。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
Ⅰ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Ⅱ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浸出实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医疗废物: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传染性、毒性及其他相关危害性的废物。共分五类,均为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