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作为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本章后面将专门阐述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
(三)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1.财政管理体制的两种模式
从世界各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差异看,一般分为两种模式或类型:
(1)财政联邦制模式。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遵循“州余权主义,原则,即在宪法中未指明或者未列举的联邦权属之外的事务,州有权立法和实施。联邦制下,联邦(中央)与州(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联邦(中央)与州(地方)在宪法规定的领域内相对独立、平等,互不从属;二是联邦(中央)与州(地方)都直接对公民行使权力,每个公民都隶属于两级或多级政府;三是联邦(中央)与州(地方)之间在宪法规定的事务上相互协调。联邦制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是指在宪法和相关法律确定的各级政府独立事权基础上,各级政府独立地行使各自的财权财力,自收自支,白求平衡,自行管理,自成一体的体制模式。在这种体制下,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地方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之间没有整体关系,政府间的财政联系主要依靠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来实现。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实行财政联邦制。
(2)财政单一制模式。财政单一模式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权划分及与之相适应的财权财力划分,统一财政预算和分级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财政大政方针和主要的规章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安排,地方在中央决策和授权范围内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财政单一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拥有的分权水平较低,自主性较小。法国、英国、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实行财政单一制。
2.改革开放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总体上讲,我国一直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人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以集中为主要特征的传统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分配领域的关键环节,率先成为改革开放的突破口。1980年至1993年历经了三次大的改革。这三次体制改革可以概括为是“包干型”财政管理体制。
(1)1980--1984年“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这一体翻也称为“分灶吃饭”体制,其主要内容是按照经济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地方预算收支的包干基数,按照划分收支的范围,以1979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后计算确定;地方上缴比例、调剂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数核定后,原则上5年不变。
(2)1985--1987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其主要内容是收入划分原则上按税种划分各级预算收入;支出按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支出。
(3)1988--1993年实行包干财政体制。这种体制规定对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分别实行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定额上解、定额补助等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各种包干体制的实行,其积极作用表现在:一是改变了财权高度集中的状况,逐步扩大了地方财政自主权,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地方政府由原来被动地安排财政收支转变为主动参与经济管理,增强了责任心,较好地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财力分配由过去的“条条”为主改为“块块’’为主,中央各职能部门不再下达指标,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权,有利于各地区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发展社会经济事业。三是财政体制一经确定,几年不变,体制的稳定性和透明度增强;有利于地方制定和执行长远规划,保持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四是财政体制改革带动了各级财政收入的增长,支持配合了其他领域的改革。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包干型财政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各种包干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形式不统一、不规范,表明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还不规范,财力分配存在不合理现象。二是体制的政策目标不明确,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变革始终围绕财力切割、.财权集散而展开,并侧重纵向间财力分配,较少考虑横向的财政分配关系,没有形成完整的横向财政调整体制和机制,对产业结构的调节效果不明显。三是财政包干制度大多是包死上交中央数或者低弹性增长,中央财政在新增收入中的份额逐步下降,中央财力拮据,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缺乏必要的财力基础。
为了,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1994年国务院对中央和地方间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新的构建,取消包干制,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这次改革是新中国财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放权让利进入到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四)财政管理体制的作用
1.保证各级政府和财政职能的有效履行
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根本目的,是构建一个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运行秩序和体系,做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满足各级政府有效履行所承担的社会、经济等职能,提供体制、机制和财力上的保障。
2.调节各级和各地政府及其财政之间的不平衡
在多级政府体制下,各级政府之间和各区域政府之间的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总会存在不均衡的情况,这就需要通过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有效的调节,将财力较好地区的财政收入通过体制调出一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移给财力不足的地区,使财力不足的地方也能够取得与其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财力。
3.促进社会公平,提高财政效率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管理体制要以坚持公平、效率原则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稳定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基本目标。这是克服市场失灵、有效提供社会发展进步所必需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协调不同区域间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