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技术帮助。指大学和科研机构对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包括派员指导、解决技术问题等。其优点是:能在关键时刻满足企业的特殊需要,可减少企业获取技术的成本,能促进人员之间的技术交流;缺点是:难以找到合适的专家参与,管理较为困难,政府要给予财政支持等。
(6)技术交流和人员流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互派人员访问或学习、工作,技术知识随着这种人员的交流得到转移。关键技术人才的流动常常伴随着技术成果的流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这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技术转移方式,转移中的问题较容易解决,成功率较大,成本也不高;人员交流也有利于增进相互了解,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缺点是:在人员交流中,有可能干扰单位内部正在进行的活动,或造成不希望有的信息和技术诀窍的转移。此外,关键人才的流动对流出单位可能造成损失或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
(7)创办新企业。由成果拥有单位或由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是技术转移最为直接的方式。其优点是:转化速度较快,易于成功,技术拥有单位或个人可能获取更大的收益。缺点是:风险大,难以获得风险投资,不易形成规模经济。
(8)技术并购。技术并购是由一般并购概念引申而来。它是指一个大公司为了获取R&D资源,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创新公司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但这种方式对弱小企业难以实施。
(四)技术转移规律
技术转移不仅要遵循技术转移的一般规律,还要遵循价值规律。影响技术转移成功的客观规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转移的梯度最小律。转移梯度是指知识的转让方与接受方在技术水平上的相差程度。接受方与转让方的知识和技术水平相差越小,就越容易掌握这种知识或技术,转移也就越快越顺利。如果技术梯度太大或太小,都不宜发生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接受方的技术水平要达到接受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尽可能地使转移双方的技术水平接近,这样技术转移速度最快。
(2)技术转移的信息传递律。技术或技术成果转移到新的主体,或为新的主体所掌握,原技术或技术成果的持有者或完成者仍掌握这项技术,只是这种技术的权利有所变化。这是技术转移的根本性特点。技术转移过程就是信息传递过程。无论传递的方式如何,没有技术信息的传递和传播,就没有技术转移。
(3)技术转移的人才载体律。人才是知识、技术最充分的载体,人才的转移是知识、技术最有效的转移。虽然知识、技术的载体还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设备等,但人才是知识转移更为直接、有效、可靠的转移,拥有了人才就拥有了知识和技术。
(4)技术转移的适用律。技术转移的成功要受技术状况、市场状况和其他周边环境的影响。同一项技术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或企业可以转移成功,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或企业可能不适应,为环境所排斥,难以转移成功。所以需要为适应环境做一些改动,如在原材料、试样、管理水平、气候等自然条件而进行的改动等。作改动的条件是这些改动不涉及到原理、基本要素的改动,一般只是在参数上的改动。所以不管是技术转让方还是技术受让方,这条规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5)技术转移的引力最大律。新的知识与技术对于潜在的接受方既有吸引力,也有排斥力。吸引力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而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排斥力则来自很多方面,如企业领导人过于保守、竞争意识不强、采用新技术后可能产生的暂时资金困难等。只有在吸引力超过排斥力的领域才可以实现技术转移,而且超过的越多,转移速度就越快。
(6)技术转移的创新发展律。技术转移的真正成功,在于结合本身的发展及市场的需要而有所创新发展,使之更适合环境,更适合科技进步的要求。否则,不算是技术转移在技术经济学意义上的成功。
(7)技术转移的风险律。技术转移的风险主要是受让方所承受的风险。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开始,受让方就开始进行物质和资金条件的准备,直到把合格产品推向市场,其间的风险很多,如技术选择不当的风险、技术消化吸收的风险、市场风险等等。
(8)技术转移的保密与传播矛盾律。所有技术的发明人和持有人为了本身的利益,总是千方百计地实行技术保密。一些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技术优势和国防优势制定了种种法律,限制技术向国外转移。但是,从社会利益来说,总希望在最短时间内,让更多的人掌握这项先进技术,让大家共享发明创造所带来的利益。这一对矛盾,通过专利制度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9)技术转移的加速律。技术转移的速度随时间变化按加速度规律进行转移。事实上,知识增长、知识积累与沉淀、技术转移的方式与速度都在不断增加。所以,条件成熟的企业应该尽快建设自己的技术转移系统,因为在技术转移系统的帮助下可以取得更好的业绩、更快的发展速度,保持自己的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