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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商标注册

2013-7-13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商标注册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12、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13、商标权的内容

  ①专用权,指享有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的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②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经商标注册人申请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如果超过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商标专利权即告丧失。

  ③转让权,通过转让协议转让给他人,转让经核准后应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④使用许可权,应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来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⑤标示权,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不便注明的,可以在商标包装、说明书或附着物上标明。

  14、商标权的保护

  ①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注册商标侵权行为的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如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使得条件的。

  ②商标的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对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处。

  ③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主要措施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15、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指全面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一般劳动合同法,指07.6颁布、08.1.1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适用对象:

  ①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本法的用人单位。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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