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经济师 > 初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初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公共财政理论

经济师初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公共财政理论

2013-5-17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财政税收辅导:公共财政理论

  财政:西方通常称为公共财政、公共部门经济、公共经济。

  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一)公共产品及其特征

  Ø 含义:

  美国经济学家萨谬尔森的定义:

  纯公共产品是指这样的产品,即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不会导致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

  Ø 特征:

  

公共产品 私人产品
效用 不可分割性 可分割性
受益 非排他性(核心特征) 排他性
取得方式 非竞争性(核心特征) 竞争性
提供目的 非盈利性 盈利性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与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同享有,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个人或者社会集团享用。典型事例如“国防”。依据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公共产品区分为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公共产品。

  相比之下,私人产品的效用则是可分割的,私人产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可以被分割为许多能够买卖的份额,而且其效用只对为其付款的人提供,即谁付款谁享用。

  2. 受益的非排他性

  某个人或集团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并不影响或妨碍其他个人或集团同时消费该公共产品,也不会影响其他个人或集团消费该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典型事例如“灯塔”。

  私人产品具有排他性,当某人购入特定的物品进行消费时,就已经排除了他人购买和消费该物品的可能性。

  3.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某一个人或者经济组织对公共产品的享用,不排除和妨碍其他人或者组织同时享用,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增加一个消费者,其边际成本等于零。公共产品的这个特征,意味着获得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无须通过市场采用出价竞争的方式。而消费者获得私人产品,则必须通过市场采用出价竞争的方式。

  4.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提供公共产品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产品的提供则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混合产品”。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