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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建筑经济辅导资料:检查(二)

2013-5-21  来自于:课评集

  (二)调整的方法

  1 调整关键路线

  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比原计划进度拖后

  应在尚未完成的关键工作中,选择资源强度小或直接费用率低的工作缩短其持续时间,并重新计算未完成部分的时间参数,作一个新计划实施

  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比原计划进度提前

  若不拟提前工期,应选用资源占用量大或直接费率高的后续关键工作,适当延长其持续时间

  若要提前完成,则应将尚未完成的部分作一个新计划,重新确定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按更新后的计划实施

  2 调整非关键工作时差

  应在其拥有的时差范围内进行调整,并重新计算时间参数

  工作可以在最早开始时间与最迟完成时间范围内变动

  延长或缩短工作的持续时间

  3 增、减工作项目

  不打乱原网络计划总的逻辑关系,只对局部逻辑关系进行调整

  应重新计算时间参数

  对工期有影响的,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计划工期不变

  4 调整逻辑关系

  只有当实际情况要求改变施工方法或组织方法时才可进行

  应避免影响原计划工期和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

  应重新估算持续时间

  重新计算工作时间参数

  尽量使原计划工期不受影响

  6 调整资源的投入

  使其对工期的影响程度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