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湖州市南浔区招聘30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根据南浔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2013年决定公开招聘公办编制幼儿教师30名,其中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4名,面向社会人员26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浙江教师招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湖州市市区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南浔区、吴兴区范围内)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3年3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②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且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不在编教师(以2013年3月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保教人员名册为准,下同)。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有志于南浔区幼儿教育事业。
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不在编教师,每满1年则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教龄满20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⑤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⑥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教龄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或开发区政治处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报名者如实填写并上交《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从网上自行下载。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4名计划作为一个职位来计算。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交纳考务费40元。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