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完成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南浔实验小学(南浔镇适园路219号)。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四)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微型课、备课成绩确定,下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应届生公开选择岗位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通过公开的形式,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对象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挑选岗位(视作自动放弃)的,可以递补,每个职位限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放弃,不再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信息查询:考生可登陆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和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查询。
2.电话咨询: 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