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建筑经济辅导: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50%以上或者拥有控股权)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组成内容和一般性计价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清单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采用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费用内容包括除利润、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参与竞争。
3.其他项目费(招标人暂估价的材料、专业工程)
4.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与意义
概念:是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报价。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人和编制依据
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计价依据:《计价规范》、计价办法、价格信息等。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价的编制
1.编制投标价的基本要求
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人只填写价格(单价与合价)
编制的9类依据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三个)
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
暂估单价,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3.措施项目费的报价原则
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措施项目费。
4.其他项目费的报价原则(4项)
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计日工,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