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学习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房产税

经济师中级财政税收学习资料:房产税

2013-3-4  来自于:课评集

  学习资料:房产税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 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熟悉)

  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具体规定:

  情形

  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

  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

  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房产的

  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注意: 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不包括农村 。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