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损失控制
控制损失通常可采用以下办法:
①预防危险源的产生;
②减少构成危险的数量因素;
③防止已经存在的危险的扩散;
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
⑤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与保护对象隔离;
⑥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保护对象隔离;
⑦改变危险的有关基本特征;
⑧增强被保护对象对危险的抵抗力勺如增强建筑物的防火和防震性能;
⑨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损害;
⑩稳定、修复、更新遭受损害的物体。
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控制损失的第一步是识别和分析已经发生或已经引起或将要引起的危险。分析应从两方面着手:
①损失分析。通常可采取建立信息人员网络和编制损失报表。
②危险分析。危险分析包括对已经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危险和很可能造成损失或险些造成损失的危险的分析。
3.分离风险
分离风险系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风险分离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为了尽量减少因汇率波动而遭致的汇率风险,承包商可在若干不同的国家采购设备,付款采用多种货币。
4.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不一样,后者是对风险单位进行分隔、限制以避免互相波及,从而发生连锁反应;而风险分散则是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
5.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另一种手段。
经营者采取转移手段以保护自己。
风险转移并非损失转嫁。
这种手段也不能被认为是损人利已有损商业道德,因为有许多风险对一些人的确可能造成损失,但转移后并不一定同样给他人造成损失。其原因是各人的优劣势不一样,因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
风险转移的手段常用于工程承包中的分包和转包、技术转让或财产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