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191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以下人员可报考语文教师岗位:①江苏省生源或户籍的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②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①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人员;②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可报考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以下人员可报考英语、政治、历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以下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①211工程高校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本科为师范类对口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③985工程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
(六)以下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获得上述学科大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七)特别说明
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日(星期六)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