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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学习资料:违约责任

2013-1-16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学习资料: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

  1.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1)预期违约 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是一种毁约行为。预期违约包括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

  (2)实际违约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

  2.主观过错

  在违约责任的构成方面,我国实行的是严格责任。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的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四)违约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1)只有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免责。

  (2)只有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才能构成免责事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

  3.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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