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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金融专业辅导资料:金融制度(三)

2013-1-10  来自于:课评集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制度(掌握)

  1、分业经营银行制度

  又称专业化银行制度或分离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保险等业务分离,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及结算业务,不能经营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制度安排。

  分业经营银行制度有利于分割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业之间的风险。

  优点:(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经济的稳定发展;

  (2)有利于金融监管达到预期的效果。

  缺点:(1)不利于金融企业加强竞争力;

  (2)不利于金融机构通过各类互补性金融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2、综合性银行制度

  又称全能银行制度或混业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不仅能从事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结算业务还能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银行制度。

  混业经营有两种形式:(1)全能银行;(2)控股公司制

  优势:(1)加强金融业的竞争力;

  (2)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

  (3)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

  (4)分散经营风险

  缺点:(1)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高风险领域,容易引发金融危机;

  (2)行业垄断

  (3)监管难度加大,带来金融业系统性风险

  四、政策性金融制度

  政策性金融是一种具有政策性与金融性双重特征的特殊金融活动。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

  1、倡导性职能

  2、选择性职能

  3、补充性职能

  4、服务性职能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重点)

  1、政策性原则

  对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配合上,对产业政策倾斜的行业、领域提供政策性投资和贷款。

  2、安全性原则

  指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要注重资产安全。

  3、保本微利原则

  以保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生存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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