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顺序
先放松资本流入管制再放松资本流出;先放松外国直接投资,再放以资产组合投资,选放松贸易信贷、再放松融资信贷;先开放证券市场再开放货币市场;先开放股票市场再开放债券市场;先放松资本交易的兑换限制再放松资产交易本身的管制等等。
三、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掌握)
改革开放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
改革开放后逐步市场化,1996年12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同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严格管理。
2001年以来,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的经常项目管理(掌握)
1、经常项目收支,除按规定企业保留的外,实行结售汇制
2、经常项目收支必须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结售汇银行负责一致性审核。
3、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用汇,除个别项目须外管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外,其他可直接凭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或从其外汇账户付汇。
4、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
货物出口,由外管局对相应的出口收汇进行核销;进口货款支付后,由外管局对相应的到货进行核销。
(三)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资本项目管理(掌握)
1、直接投资
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从78年改革开放就放开了,而且非常鼓励;近几年积极鼓励境内企业走出去。
2、证券投资
我国允许境外投资者可直接进入境内B股市场;间接通过QFII(有额度限制)在A股市场上买卖股票、债券;境内企业经批准榀在境外上市(H股、F股)
我国外汇指定银行可以买卖境外非股票类证券;境内投资者可以通过QDII间接投资国外的证券市场。
3、其他投资
对外债实行计划管理。
四、外债管理概述
(一)外债与外债管理的概念(掌握)
1、外债:指在任何特定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
我国外管局规定外债包括: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2)外国政府贷款
(3)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
(4)买方信贷
(5)外国企业贷款
(6)发行外币债券
(7)国际金融租赁
(8)延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