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安排体检。
九、考核
附中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
十、公示
根据面试和试教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附中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
公示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所有年龄要求,均以1月1日为起始时间点。如“30岁以下”,是指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本公告由附中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页,网址http://www.hsfz.net.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63056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630710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