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初试采取试教或说课的形式,百分制,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6比例(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
初试结束后,统计进入笔试人数。初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前3天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栏和鄞州教育网 (www.yzjy.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招考通告栏、鄞州教育网查询成绩。
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招考通告栏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六、技能测试
部分职高教师、部分实习指导教师职位(动漫、汽修、现代园艺技术、烹饪、机械、艺术设计)以及音乐、体育、美术、舞蹈、计算机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未参加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合成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其中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和面试成绩40%合成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