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取笔试通知书及资格复审
被通知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教育分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领取笔试通知书。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原件。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还应出具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同意报考函、解除聘用合同或合同已到期的证明。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应出示聘用合同已到期或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笔试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的笔试内容由该校自主命题,其他学校招考教师笔试内容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有关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汇总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两项分数比例3:7)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人员在加分后再折算总成绩。并按照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七)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招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进行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各招考单位负责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考察工作。
(八)公示
拟录用名单将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cdedu.gov.cn)、教育分中心网站(www.cdjy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补充手续,签订用人协议。
三、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教师“县管校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2]12号)的精神,本次公招录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县管校用”的统一管理范畴,由市教育局委托教育分中心对教师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录用人员统一和教育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录用岗位到对应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