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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平昌县教育局招聘437名教师的通知

2012-12-21  来自于:平昌县教育局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平昌县教育局招聘437名教师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43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报考高中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可以报名。

  2、报考初中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3、报考小学中心校、村级小学教学岗位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201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基本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报考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承担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⑦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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