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攀枝花市西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60名,现将有关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教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6年11月19日—1994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19日—1994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