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23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以及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
5.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3,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9—20日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