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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平昌县教育局招聘437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1  来自于:平昌县教育局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5日24: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均视为同意参加岗位调剂。报考者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0-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平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5日登陆查看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教育公共基础、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6日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9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按岗位学科计算,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学科总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3年1月7日在平昌县教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请报考者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9楼1号(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教育体育局)办理退费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考者除外),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于2013年1月9日至1月12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

  (一)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6:00)提供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相关退役、获奖、学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不按规定递交材料或者逾期均视为放弃加分。

  六、笔试

  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平昌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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