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招聘180名公办教师的通知
长治市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医护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区教育、卫生、民政和其它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教育系统教师180名:其中中学教师50名(面向社会47名,定向顶岗教师3名),小学教师115名(面向社会89名,定向顶岗教师26名),幼儿教师15名(面向社会14名,定向顶岗教师1名)。
2、卫生系统医护人员33名;
3、民政系统工作人员22名;
4、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招聘简章》。(详见长治城区政府网:http://www.chinaczcq.gov.cn或长治城区新闻网:http://www.cz0355.com)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长治市城区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顶岗人员和现在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四)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7日以前),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7日以后),幼儿教师为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7日以后),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顶岗人员年龄最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7日以后)。
(五)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顶岗教师为全日制大专并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顶岗教师为全日制中专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医护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专科学历;民政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均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以2012年12月21日前已取得的学历证书确认。
(六)本次招聘中的顶岗人员为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现在岗且工作已满一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