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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治市城区教育局招聘180名公办教师的通知(三)

2012-12-22  来自于:长治市城区教育局

  2、面试或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方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考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闱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或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面试或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教师类能力测试采取先说课后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10分钟,分值比例占80%。说课结束后进入评委即席提问的答辩环节,时间5分钟,分值比例占20%。

  卫生类岗位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操作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其它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确定(满分100分)

  教育卫生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能力测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其它事业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若参加面试或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或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取消对应岗位。

  (二)体检和考察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奖惩、任职回避等方面。

  五、若招聘各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六、聘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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