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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贺州市市直学校选调72名中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2-12-2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贺州市市直学校选调72名中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适应市直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市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幼儿园2012-2013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面向区内外招聘72名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医生、财会)。

  一、招聘方式

  面向区内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医生、财务)公开招聘。由市人社局、编办、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组成招聘专家组,面向区内外公开招聘在岗优秀教师,采取面试、试教、考察、体检等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的名额及学科

  

学科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美术 计算机 幼儿教育 校医 财务 武术 小计
贺州高中 5 3 4 2 2 2 2 2 2 1 1   2 1 1 30
贺州二高 4 5 2 2 2 3 2 2 2       2     26
市实验中学   2   2     2           2 2   10
市幼儿园                       6       6
合计(人) 9 10 6 6 4 5 6 4 4 1 1 6 6 3 1 72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品德端正。

  2.高中教师要求具有相同专业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初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还需具有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校医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医生从业资格证;财会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

  3.有五年以上教学(或从医)工作经历(2007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财会要求有二年工作经历),高中、初中教师(医生、财会)要求具有中学一级(校医要求具有主治医师,财会要求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医生、会计),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不受工作年限及职称要求限制;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

  4.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职称以上。

  5.年龄不超过37周岁(出生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12月1日,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医生不超过42周岁),高级教师要求男45岁、女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以上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或报考

  1.受到过教育行政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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