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
(一)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二)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6:00)提供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相关退役、获奖、学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认定。不按规定递交材料或者逾期均视为放弃加分。
六、笔试
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
一是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进行命题。
二是专业学科。高中教学岗位按报考专业学科高考要求命题;初中和小学中心校教学岗位按报考专业学科命题,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村级小学教学岗位按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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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分数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学科笔试均实行100分制计分。
(四)笔试成绩计算
1、非音乐、体育、美术考生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 专业学科笔试成绩×50% 政策性加分。
2、音乐、体育、美术考生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 专业学科笔试成绩×30% 政策性加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16日通过平昌县教育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