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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0  来自于:课评集

  2、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长或教师荣誉称号(包含名校长、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教坛新秀等);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曾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电教站颁发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教案设计比赛、多媒体课件比赛、教学论文比赛、文艺汇演创作指导等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不满五年的,曾获得镇(街道)级以上(市属、区属学校工作的获得校级以上)专项性比赛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

  3、属于在职人员应聘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在职教师的,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五、招聘方式

  采取定向招录与公开招聘相结合方式。定向招录是指需招收国家重点师范院校、“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且限于面向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的学科)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由区教育局核定需求后,统一组织到相应院校,通过现场面试、笔试后择优招录。其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程序择优招录。公开招聘分顺德生源专场公开招聘和普通公开招聘两个批次进行。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普通公开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制定招聘公告,经镇(街道)教育局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批,由区教育局集中在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的教师公开招聘区域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设定的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按照招聘条件,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其遴选人员进入面试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指导,制定面试实施指导意见,各镇(街道)教育局、区属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可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各招聘单位分岗位(学科)成立由5—7人组成的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行政、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面试专家组成。区、镇(街道)教育局分别成立面试专家库,区面试专家库面向各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镇(街道)面试专家库面向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从库中随机抽取面试专家参与学校的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各面试考核小组成员构成中,面试专家数不少于50%,若个别岗位(学科)确实没有对口专业的面试专家,招聘单位可外聘专家参与。

  招聘单位要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应包含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遴选人员进入面试的原则、面试内容、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分配、面试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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