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3,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同意报考。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报名时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2月19—20日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见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和教学层次规定的教学大纲的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2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