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列分按先笔试成绩后术科成绩再说课成绩录用)。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对象,在报到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四、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递补;
3.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在2013年8月25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4.师范类的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 84125280、84027236.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