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务必于2012年12月28日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快递方式(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编:350002),逾期不予确认。
2、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①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秋季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请从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期限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E-mail至:fafus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辅导员应聘:×××(姓名)”。
②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应聘者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及证明需加盖校级学工部门确认公章)。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
我校职能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人选。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笔试前,所有应聘人员需带各种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
(一)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辅导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总分为100分。
(二)心理测试
参与面试的人选随带身份证,按网页通告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其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缺席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