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商请省人社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截止日期一周后,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以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