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4日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服务中心
报名联系电话:15826304731 谢老师
报名提供材料: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的报考者证件信息应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成考核招聘小组,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习成绩、在校德能勤绩表现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初定于2013年12月15日,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报考教师进修校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报考其余岗位的考生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不合格者(即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学历、在高校学习成绩高者优先),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报县教委和人力社保局备案。
签订就业协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考核成绩公示期结束后1周之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资格。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或签订后解除了就业协议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考核合格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二)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国家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