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可从本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组长:黄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毛建华(县政协副主席、组织部副部长)
朱永平(县监察局局长)
谢正文(编办主任、县人社局局长)
付法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胡国平(县人社局副局长、副书记)
李志葆(县编办副主任)
吴斌(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国杰(县教体局副局长)
潘兴吾(县人社局副局长)
朱振(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赵明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朱德锋(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书记)
王顺成(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胡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振、赵明峰、樊依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和相关单位人事股的工作人员组成。咨询电话:6120202、13937651689、1367345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