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许昌市许昌县教育局招聘126名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促进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许昌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充实到缺编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全县本次招聘教师126 人,其中:初中教师41人(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5人,生物3人,地理3人,化学3人,物理3人,历史3人,政治5人,体育2人,美术1人,计算机2人),小学教师39人(语文5人,数学7人,英语7人,体育7人,音乐7人,美术5人,计算机1人),幼儿园教师46人。
根据本次报名人数分学段和专业达不到计划3:1以上的,按3:1确定各学段和专业的招聘人数。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良好品行。
2、无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没有参与过邪教组织,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3、全日制专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含专科)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本科)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其教师资格证须在试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报考初中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计划内统招的中师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育教师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内统招及以上幼儿师范(学前教育)类毕业学历。
5、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必须是许昌县户籍。在许昌县工作但户籍不属于许昌县的干部职工直系子女也可报名(须提交父母单位证明、编制证、编制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6、年龄为1982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