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如皋市教育局招聘30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和如皋市人民政府《如皋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皋政发[2010]19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经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应届毕业生另列计划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在如皋境内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且自2009年12月31日至今在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未间断过;
(三)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如皋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符合招考条件的幼儿教师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下载),如皋市教育局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12月14-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以镇中心初中或市直园为单位携带报名者下列材料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一份;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8)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情况公示三天。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ghrss.gov.cn)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