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一)笔试
1.公示期结束后,以镇中心初中和市直园为单位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者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权重:(1)学前教育专业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约占70%;(2)学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各学科主要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约占3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笔试阅卷结束三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教育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相同分数,则全部参加面试),并在如皋教育网公示三天。
2.凡参加面试者,均需到原报名地点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考核通知,并凭面试考核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内容及权重:(1)说课(占70%);(2)技能展示(占30%,三个自选项目各占10%):电子钢琴演奏、唱歌、跳舞、简笔画,四个项目任选三种。其中,弹唱跳为自选曲目加指定曲目,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自选项目在报名时确定,不得更改)。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并在如皋教育网公示三天。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