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岗前培训
对新聘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委托濮阳市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393-8990310,0393-8660810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