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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工商考点:股东概述(二)

2012-10-19  来自于:课评集

  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有限责任。

  5、股东平等

  所有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的享受权利。

  (四)股东的权利(多选题)

  1、股东会的出席权和表决权

  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5、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6、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7、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8、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9、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10、股东诉讼权

  (五)股东的义务

  1、缴纳出资

  ①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出资期限、出资程序

  ②不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③不得抽回出资义务。若有抽回,则处以抽逃出资额的5%——15%的罚款。

  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承担有限责任

  3、遵守公司章程

  4、忠诚义务:

  ①禁止损害公司利益;

  ②考虑其他股东利益;

  ③谨慎负责的行驶股东权利及其影响力

  2007年真题:公司股东的忠诚义务包括(ACE )

  A.禁止损害公司利益 B.向董事会负责 C.考虑其他股东利益

  D.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E.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其影响力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股东的忠诚义务,包括三部分内容,①禁止损害公司利益;

  ②考虑其他股东利益;③谨慎负责的行驶股东权利及其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