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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经济师中级房地产经济与实务考试大纲(四)

2012-10-14  来自于:课评集

  九、房地产估价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假设开发法等知识,并能够运用这些方法测算房地产价值,读懂和撰写房地产估价报告。

  考试内容

  (一)房地产估价的市场法

  市场法的概念、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比较基准、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房地产状况调整和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二)房地产估价的成本法

  成本法的概念、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成本法的基本公式,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建筑物折旧的求取。

  (三)房地产估价的收益法

  收益法的概念、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收益法的计算公式,净收益的求取,报酬率的求取。

  (四)房地产估价的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的概念、理论依据、适用的估价对象和估价操作步骤;假设开发法的基本公式,现金流量折现法和传统方法的含义及异同;假设开发法计算中开发经营期、开发完成后的地产价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取得待开发房地产的税费、折现率等的求取。

  (五)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含义和形式,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组成。

  十、物业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业主、业主大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等专业知识,以及解决物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业主和业主大会

  业主的概念、认定、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性质、筹备和成立;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大会活动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和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的关系。

  (二)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的概念、制定,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临时管理规约的主要内容,使用物业与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管理规约的概念、主要内容和法律效力。

  (三)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特征、种类、设立、资质管理和机构设置。

  (四)物业管理招投标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内涵、特点和原则,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和程序,物业管理评标与中标,物业管理招投标适用的法律法规。

  (五)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含义、主要内容、特征和种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

  (六)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费的收费原则、定价形式和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

  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和督促。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和交存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范围、原则、程序和禁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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