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后资格审核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深圳市考试院将安排全部考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三)证书发放。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及手续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
(四)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0号),2012年版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作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
为便于考生及时购买考试用书的实际需要,我院在报名时不统一订购考试用书,请考生自行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进行网上订购考试用书。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